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新都校区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6-07-16

    新都校区各用水户: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新都发改[2016]50号《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立实施新都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新都区自来水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终端水价由1.90/立方米调整为2.45/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55元。我校新都校区范围内居民生活性质自来水价格按此标准执行,即2.45/立方米。其他性质用水按对应调整后的相关水价标准实施。根据新都区自来水公司的通知要求,我校自来水供应价格自201661日起按新的价格标准执行。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新都发改[2016]50号《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立实施新都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2、居民用水阶梯价格

     

     

    后勤管理处

    2016716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