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医后勤〔2025〕10号
各单位(部门):
学校发布了《成都医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管理规定》【成医2025(67号)】,今年9月完成公务用车租赁公司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确定的供应商为四川好运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务活动用车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保障公务出行,各单位按照程序采用租车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现就公务用车租赁的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成都医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管理规定》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优先选乘公共交通工具,遇必要的公务出行且学校自有公务车辆不能予以保障时(详见第五条规定),才可选择公务用车租赁的方式出行。
二.各单位(部门)租赁车辆的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成都医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管理规定》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部门)必须在指定的供应商(四川好运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处租赁车辆。
四.各单位(部门)在公务用车租赁结束后,应及时至计划财务处办理财务结算,所提供报销材料包括《成都医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申请表》、《租赁车辆调度确认单》、《用车明细表》、《成都医学院经费内部转账单》。
五.《成都医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申请表》见附件;《租赁车辆调度确认单》、《用车明细表》由供应商(四川好运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成都医学院经费内部转账单》由计划财务处提供。
联系人:张青述 电话:62739263
附件:1.成都医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申请表
2.公务用车租赁价格及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