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下班时间
1、红案
早上:07.:00至13:00
下午:15:00至18:30
星期六、日:
早上:07:30至13:00
下午15:00至18:30)
2、白案
早上:03:00至10:00
下午14:00至18:30
二、工作安排
1、每周三晚餐后大清扫食堂卫生;每周五12:30午餐后把食堂卫生清扫干净后,轮班休息的小组方可下班;每周日下午14:30全部上班,晚餐后大清扫食堂卫生。
2、周六、周日、节假日上班工作由带班组长(厨师)统一向各小组长分配工作安排,并做好考勤记录。
3、周六、周日、节假日各带班组长要认真负责,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交接工作,各组如有工作人员有急事需要调换班,需报告组长、经理同意,做临时安排。
4、上班施行点名和打卡考勤制度,凡点名不到者均按迟到处理。
5、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班按加班工资计算。
三、工作人员用餐时间
1、红案
早餐:8.40至09:00
午餐:12:30
晚餐:18:10
2、白案
早餐:6.00至6:30
午餐:12:30
晚餐:18:10
3、洗碗组人员午餐提前至11:00吃饭,晚餐17:00.吃饭时间规定在十五分钟以内。
四、个人卫生
手: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手指不配戴任何装饰物品。
外貌: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衣鞋帽,工作衣帽保持干净,整洁。卖饭时必须戴手套、口罩。
头发:不留怪异发型,头发不染夸张色彩。
男士:保证发不过耳,勤洗头,保持头发不油腻,不起头皮屑。
女士:头发收捡整洁,头发不露在工作帽外,上班前检查身上是否粘有长发,做到勤洗头。
面部:做到面部干净卫生,不化怪异妆面。男士勤修面,不留胡须,不留鼻毛。
着装: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卖饭时必须戴口罩、手套。
五、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方可请假,请假一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前报告厨师长、批准后方可作数,一日内不可多人同时请假。
直系亲属的红,白喜事,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管理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作数;请病假,须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报告给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作数。
六、 辞职
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的方式提交管理人员,经批准次月同日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凡不经过批准不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且不结算任何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