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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大学生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2015-06-08 16:34  

一、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

二、  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

三、  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四、  参保大学生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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